官方回执时间 : 7-10个工作日
注册所需时间 : 4-6个月
首次注册有效期 : 10年
·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国籍;
· 商标图样14份;
· 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和类别;
·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申明优先权)。
瑞典专利注册局收到注册商标申请——审查,如果顺利通过——注册并公告。
注册后二个月内可提异议。
1、瑞典商标法律规定,最先提出商标申请者将获准注册,并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同时又规定,经过长期而广泛的使用已确立了良好信誉的未注册商标的个人或企业,也可以享有使用该商标的专用权。因此,瑞典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注册和使用兼顾的原则。
2、瑞典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标准商标(含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3、在瑞典,商标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法。
4、瑞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以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