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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商标注册
点击:258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商标局

一、牙买加商标申请时间

官方回执时间 : 1~2周

注册所需时间 : 12~18个月

首次注册有效期 : 10年

二、牙买加商标申请材料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三、牙买加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

四、牙买加商标注册简介


牙买加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9年7月26日制定的《商标法》。“牙买加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商标权利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牙买加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牙买加是《尼斯协定》、《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五、牙买加商标申请

目前,牙买加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牙买加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及其组合等。
申请递交后1~2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
自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或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描述性;
4.商标具有欺骗性;
5.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6.驰名商标;
7.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在顺利的情况下,牙买加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2~18个月;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六、牙买加商标维护

牙买加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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